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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2017年9月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30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689J/2017-0004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17-10-30 |
| 名称: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2017年9月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7-10-30 | |
| 主题词: | |||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现公告下列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车辆管理所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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