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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689J/2019-0011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9-12-05
名称: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2020年2月即将报废机动车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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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2020年2月即将报废机动车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05  浏览次数:-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在我局车辆管理所登记的下列176辆机动车(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主页查询具体车号、车型等)将因达到法定使用年限强制报废,请机动车所有人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我局将依法公告上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在我支队车辆管理所登记的下列1375辆机动车(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主页查询具体车号、车型等)将因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请机动车所有人及时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逾期我局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公告上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9年12月5日


附件:

1.即将达到强制报废期止

2.即将达到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