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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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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9-12-05
名称: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2019年11月机动车报废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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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2019年11月机动车报废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05  浏览次数:-

  2019111日至20191130日期间,共有在我局车辆管理所登记的以下2028台车辆(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主页http://szjj.sz.gov.cn/ZWGK/TZGG/GGBF/查询具体车号、车型等)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机动车所有人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上述机动车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仍上道路行驶的,我局将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912月5日


附件:

1.达到强制报废期止

2.达到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