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深圳实验光明学校(原新城学校)建设工程施工需要,需占用光明广场路(华裕路-碧眼路)作为材料堆放场地,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相关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2020年5月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240天,对光明广场路(华裕路-碧眼路)进行封闭,原经此路段通行的车辆,可改沿光明大道、牛山路或周边其他道路通行。
二、请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