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于2019年4月22日对深圳市钱眼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涉案主体涵盖钱眼金融、秦商集团、秦商基金、秦商信息咨询、深利源集团等。警方持续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已对主要嫌疑人李某办理网上追逃手续,对8名涉案高管办理限制出境手续。
二、警方累计已依法轮候查封涉案不动产共64处(佛山顺德43处、深圳东门大鹏阁15处和深圳龙华水榭春天6处)。
三、警方已依法冻结主要嫌疑人李某100%控股的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轮候冻结其控制的上市公司股票1.237亿股,其中4280万股已被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拍卖、2390万股已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警方正进一步与法院协调资产处置事宜。
四、警方已提取涉案公司后台数据,调取相关银行账户流水,并聘请专业数据鉴定机构和司法审计机构开展数据鉴定及司法审计工作。
五、警方告诫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包括股东、高管、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及其他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的人),限期在2020年9月30日前将在涉案关联企业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及提成费等非法所得,退缴至警方已冻结的指定收款账户:801880100055777(开户名:深圳市钱眼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广州花城大道支行),并注明退缴赃款人姓名和用途,退缴前需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林警官联系(联系电话:0755-83371899),登记并核实退缴赃款金额。在本公告限期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六、警方敦促本案相关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归还借款本息,将相关款项归还至上述收款账户,并注明还款人姓名和用途。
七、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投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登记报案:
1.线上报案:关注“福田警察”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登记报案。
2.邮寄报案:投资人可将报案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水围村319栋水围综合楼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并注明“钱眼金融案报案材料”,联系人:林警官,邮政编码:518000,电话:0755-83371899。
希望投资人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根据案件侦办进度适时披露案件信息。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