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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689J/2020-0061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06-28
名称: 深圳经侦关于“核新产融”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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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侦关于“核新产融”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0-06-28  浏览次数:-

  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持续加大对核新产融(深圳)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现将本案近期侦办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已于2020年6月22日依法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雷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警方将全力收集其他涉案人员的犯罪证据,并依法持续开展打击。

  二、警方已查询涉案银行账户202个,冻结涉案银行账户15个;办案民警多次赴外地,对相关涉案单位及个人进行警示谈话,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三、警方依法持续开展追缴工作,截至目前已归集并冻结涉案资金近4015万元人民币。

  四、警方告诫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包括相关借款企业、公司高管、业务人员等)限期于2020年7月31日前归还涉案资金(包括借款和提成、佣金、返点费、奖金等非法所得),将相关款项退还至该案归集账户:79370078801000000676(户名:核新产融(深圳)有限公司,开户行:浦发银行保税区支行),并注明还款人姓名和用途。退缴前需与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洪警官联系(联系电话:18100286719),登记并核实退缴涉案款项。在本公告规定限期内拒不退缴涉案款项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投资参与人应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

  


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