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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689J/2020-0086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08-11
名称: 深圳经侦关于“微品金融”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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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侦关于“微品金融”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0-08-11  浏览次数:-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持续加大对深圳五维微品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微品金融”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0年7月24日,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南山警方依法对公司实控人赵某、郑某,风控部负责人谭某祺等3人执行逮捕。

  二、南山警方经全面收集证据,于2020年8月4日对拒不还款、无法及时清退非法吸收资金的2家借款公司负责人邹某旋、李某连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警方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并依法追缴涉案款项。目前,“微品金融”专案待收款专户共回款人民币195.2万元。

  三、公安机关再次敦促“微品金融”平台各借款方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尽快归还欠款至“微品金融”专案待收款专户(账户名: 微品金融专案待收款专户,账号:400002033800003319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并注明还款人信息及资金用途)。经警方催收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涉嫌构成共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请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