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深圳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对从事技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企业的资质实行审批制度、对技防系统的建设和使用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
现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核发名单进行公告。
附件:《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领证名单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689J/2021-0090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
| 名称: | 深圳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2021年8月技防业务数据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 |
| 主题词: | |||
根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深圳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对从事技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企业的资质实行审批制度、对技防系统的建设和使用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
现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核发名单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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