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蔓延,打击相关犯罪活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16日联合发布《关于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新增列管溴啡等4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关于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溴啡等46种物质(详见附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