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实施有轨电车备案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6-05-20

  为规范我市有轨电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市龙华现代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实施有轨电车备案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一、起草背景

  《深圳市龙华现代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上路行驶的有轨电车进行备案,并对经备案的有轨电车车辆予以编号。具体备案规定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实施有轨电车备案管理的通告》的起草、制定工作。

  二、主要内容说明

  (一)根据《暂行办法》,明确我市有轨电车实施备案制度。

  (二)参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运营单位有轨电车的具体备案流程和所需材料。

  (三)明确有轨电车上路通行要求,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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