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工作部署,深圳市机构编制办下发了《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直部门行政职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深编办[2017]48号),“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检测”已纳入深圳市行政许可及服务涉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目前,承接我省安防工程检验工作的中介机构由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登记、审核和公布,具备安防工程检验能力的五家单位分别为深圳市中安测标准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州市盛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广州办事处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行政许可及服务涉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部分)》
深圳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