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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防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蔓延,打击相关犯罪活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16日联合发布《关于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新增列管溴啡等4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关于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溴啡等46种物质(详见附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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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
前言
2023年,中国禁毒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毒情形势变化,深入开展“清源断流”行动,大力整治突出毒品问题,全力防控毒品问题反弹风险,推动禁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万名,缴获各类毒品25.9吨,同比分别上升12.6%、21%、18%。总体看,中国毒情形势在历经三年疫情防控触底之后,呈平稳恢复性回升态势,在持续严打高压下,未出现报复性大幅反弹,也远未达到疫情前水平,毒品问题总体可控,毒情形势总体向好态势得以巩固。
受经济下行、区域动荡等因素综合影响,国际毒情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全球毒品问题持续泛滥,吸毒人数持续攀升,毒品产量居高不下,毒品走私贩运愈演愈烈,“金三角”“金新月”“银三角”地区等主要毒源地毒品问题进一步恶化,国际社会围绕禁毒政策的博弈更趋复杂,全球毒品治理面临更多风险挑战,在国际国内多重因素交织作用下,特别是新冠疫情严防严控对毒品问题的挤压影响逐步消退,中国禁毒斗争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一、毒品滥用
2023年,通过全面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常态化推进“平安关爱”行动,持续加强吸毒人员戒治帮扶,中国毒品滥用规模持续萎缩,毒品滥用治理成效持续显现。但新类型毒品及替代物质叠加滥用问题持续蔓延,滥用种类更新迭代加速,毒品滥用形势仍然严峻复杂。
——毒品滥用规模持续下降。截至2023年底,中国现有吸毒人员89.6万名,同比下降20.3%,占全国总人口数的6.4‱;戒断三年未发现复吸人员407.8万名,同比上升7.6%。全年共查处吸毒人员19.5万人次,同比下降1.1%。
——主要流行毒品滥用人数持续减少。现有吸毒人员中,滥用海洛因30.5万名、冰毒45.5万名、氯胺酮3万名,同比分别下降26.7%、22.6%和6.3%。据国家毒品实验室组织开展全国污水毒品监测结果显示,冰毒、氯胺酮等主流毒品消费量呈下降态势,芬太尼类物质至今未发现成规模滥用现象。
——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替代滥用问题突出。疫情后,海洛因、冰毒等主流毒品价格依然较高,吸毒群体转向更易获取、价格较低、效果相近的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替代滥用,依托咪酯滥用问题尤为突出。中国政府于2023年10月1日将依托咪酯正式列管,第四季度共查处滥用依托咪酯2.9万人次,新发现滥用依托咪酯人员2.1万名。吸毒人员寻求右美沙芬、复方地芬诺酯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替代滥用问题也较为突出。
二、毒品来源
毒品主要来自境外、少量来自国内制毒渠道仍是当前中国毒品来源结构的最显著特征。2023年,境外毒品渗透入境数量陡增,缴获境外毒品20.5吨,同比上升84.7%,占年缴毒总量的79.2%。中国国内制毒活动虽有抬头之势,但规模较小、产量较少,在毒品消费市场所占份额持续下降。
(一)境外毒品渗透情况
——阿片类毒品和冰毒主要来自“金三角”地区。全年缴获冰毒晶体和片剂14.4吨、海洛因1.6吨、鸦片1.4吨,同比分别上升58.1%、21.3%和21.6%。其中,来自“金三角”地区的分别为12.3吨、1.5吨、1.4吨,同比分别上升46.4%、16.6%和24.3%,各占全国缴获同类毒品总量的85.3%、95%和99%。缴获来自墨西哥冰毒0.8吨,同比上升24倍,另有少量冰毒和海洛因来自一些欧美国家。
——氯胺酮和可卡因走私入境数量较多。全年缴获南美地区可卡因2.6吨,同比上升13.5倍;缴获氯胺酮0.7吨,同比下降43.4%,大部分来自东南亚泰国湾海域方向。该两类毒品主要通过国际物流渠道夹藏运至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或者由境外毒枭遥控指挥国内不法分子租船前往公海,从海上运毒船舶上接驳毒品后向我国港台地区及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贩运。
——境外输入大麻多来自泰国。全年破获境外大麻走私入境案件78起,缴获大麻120.1千克。其中,源自泰国的大麻案件30起,缴获大麻105.3千克;源自美国的大麻案件17起,缴获大麻3.6千克。境外大麻主要通过国际物流大宗走私入境或通过国际快递少量、分散、多次入境。
——少量麻精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通过国际邮包渗透入境。少量三唑仑、γ—羟基丁酸、LSD等麻精药品以及合成大麻素等新精神活性物质来自东亚、东南亚及欧洲部分国家,多通过国际邮包渗透入境。
(二)国内毒品来源情况
——局部制毒活动有抬头之势。通过持续推进“除冰肃毒”专项行动,加强制毒重点要素管控,全链条打击制毒犯罪,中国国内规模性制毒活动受到持续有效遏制。但受疫情后毒品市场需求增多、供应短缺、价格居高不下等因素刺激,制毒犯罪出现局部抬头之势。全年共有27个省份发现制毒活动,破获制毒案件210起,同比上升7.7%,缴获冰毒等合成毒品622千克,同比下降5.2%,窝点偏远隐蔽、分段加工合成是当前制毒活动的主要特征。
——制毒物品流失得到持续遏制。通过深入开展“除根”行动,全面加大制毒物品管控查缉力度,全年破获制毒物品犯罪案件274起,同比下降4.5%,缴获各类易制毒化学品(含向特定国家出口管制化学品)938.5吨,同比上升42.2%,制毒物品被查缉堵截数量增多,流入制毒渠道持续减少。疫情后,境内外制毒活动对原料配剂需求旺盛,不法分子不断改进制毒工艺和路径,寻求更多非列管化学品种类作为制毒原料,减少非列管化学品流失面临较大风险挑战。
三、毒品贩运
疫情后,边境封控措施解除,各类社会活动逐步恢复,跨境跨区域人、车、物流动增多,中国走私贩毒活动出现回升势头。通过持续推进“清源断流”“净边”“猎枭”等专项行动,毒品走私贩运活动受到有力打击。全年共破获走私贩运毒品案件3.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6万名,缴获毒品14.6吨,同比分别上升18.5%、36.5%和43.1%。
——陆水邮路渠道贩毒案件缴毒量增多。全年共破获陆路渠道贩毒案件2.4万起,缴获毒品8.9吨,同比上升24%和26%;破获水路渠道贩毒案件32起,缴获毒品3.3吨,同比上升2.2倍和2倍;破获邮路渠道贩毒案件2千起,缴获毒品2.1吨,同比持平和上升40%。
——大宗贩毒案件激增。境外毒品向我大宗走私贩运活动增多,单案缴毒量大幅上升,大货车藏毒、国际物流集装箱藏毒入境和海上渠道走私贩毒问题突出。全年共破获千克以上毒品案件634起,同比上升20.1%,缴获毒品14.1吨,同比上升53.3%,缴毒量占走私贩毒案件缴毒总量的96.6%;案均缴毒22.2千克,同比上升27.6%。
——跨境跨区域贩毒活动增多。随着疫情后各类社会活动恢复正常,一度受限的跨境跨区域走私贩毒活动再次回潮,外籍人员和国内外流人员贩毒活动日趋活跃。全年抓获外籍贩毒嫌疑人152名,同比上升7.8%,主要有缅甸籍64名、越南籍44名;抓获国内跨区域外流贩毒人员8611名,同比上升30%。
——网络贩毒手段更加隐蔽。全年共破获涉互联网贩毒案件3098起,同比上升14%。网络技术的发展不断催生新的勾连方式、交易模式和支付手段,依托Telegram等境外网络通联工具,建立涉毒聊天群组,由中介实施担保交易,成为新兴毒品交易模式;毒资支付多采用比特币、泰达币等虚拟币或其他加密货币,资金流向更难追踪;毒品交付则多采取“埋包”、邮包寄递、闪送等非接触方式,进一步增强了贩毒行为的隐蔽性和发现打击难度。
——毒品价格涨跌不一。经过持续严打高压,中国海洛因、冰毒晶体市场供应量减少,全国零售均价延续疫情期间走高势头,分别为1465元/克和1615元/克,同比上升16%和33%。冰毒片剂和大麻市场供应有所增多,全国零售均价分别为1879元/克和334元/克,同比下降14.5%和23%。
结语
受全球毒品问题恶化蔓延影响,中国逐步进入涉毒犯罪回升反弹期、新型毒品快速变化期、治理成效巩固拓展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境外毒品加剧渗透、境内外贩毒集团加紧勾连、贩毒形态手段加速变化等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涉毒风险因素明显增多。中国禁毒部门将紧盯毒情形势反映出来的风险问题和漏洞短板,持续深入推进严打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突出毒品问题,全面深化毒品治理措施,织紧织密涉毒风险防线,纵深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奋力推动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反弹态势,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禁毒力量。
来源:中国禁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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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2日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将4-(N-苯基氨基)哌啶等7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将4-(N-苯基氨基)哌啶、1-叔丁氧羰基-4-(N-苯基氨基)哌啶、N-苯基-N-(4-哌啶基)丙酰胺、大麻二酚、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及其酯类、3-氧-2-苯基丁酸及其酯类、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关于将4-(N-苯基氨基)哌啶、1-叔丁氧羰基-4-(N-苯基氨基)哌啶、N-苯基-N-(4-哌啶基)丙酰胺、大麻二酚、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及其酯类、3-氧-2-苯基丁酸及其酯类、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4-(N-苯基氨基)哌啶、1-叔丁氧羰基-4-(N-苯基氨基)哌啶、N-苯基-N-(4-哌啶基)丙酰胺、大麻二酚、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及其酯类、3-氧-2-苯基丁酸及其酯类、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7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现将有关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4-(N-苯基氨基)哌啶、1-叔丁氧羰基-4-(N-苯基氨基)哌啶、N-苯基-N-(4-哌啶基)丙酰胺的管理
4-(N-苯基氨基)哌啶,简称4-AP,化学文摘登记号即CAS号为23056-29-3,海关编码2933399099;1-叔丁氧羰基-4-(N-苯基氨基)哌啶,简称1-boc-4-AP,CAS号为125541-22-2,海关编码2933399099;N-苯基-N-(4-哌啶基)丙酰胺,英文名为Norfentanyl,俗称去苯乙基芬太尼,CAS号为1609-66-1,海关编码2933399099。上述3种物质按照《条例》附表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活动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二、大麻二酚的管理
大麻二酚,英文名为Cannabidiol,简称CBD,CAS号为13956-29-1,海关编码2907299090。该物质按照《条例》附表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活动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规定。以医疗为目的大麻二酚的临床前研究还应当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三、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及其酯类物质、3-氧-2-苯基丁酸及其酯类物质、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物质的管理
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英文名为BMK glycidic acid,CAS号为25547-51-7,海关编码2918990090;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物质,是指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与各种醇反应生成的酯类物质,英文名为BMK glycidic acid esters,海关编码2918990090。
3-氧-2-苯基丁酸,英文名为3-oxo-2-phenylbutanoic acid,CAS号为4433-88-9,海关编码2918300090;3-氧-2-苯基丁酸酯类物质,是指3-氧-2-苯基丁酸与各种醇反应生成的酯类物质,英文名为3-oxo-2-phenylbutanoic acid esters,海关编码2918300090。已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的3-氧-2-苯基丁酸甲酯(CAS号为16648-44-5)依原有目录予以管制。
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物质,是指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与各种醇反应生成的酯类物质,英文名为PMK glycidic acid esters,海关编码2932999099。已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的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甲酯(CAS号为13605-48-6)依原有目录予以管制。
上述3种物质按照《条例》附表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活动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本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日
来源:国家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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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
为加强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管理,农业农村部、公安部于2024年7月5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具体品种及相关管理要求。公告自2024年7月15日起施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 第800号》

为确保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纳入兽用处方药管理,不得网络销售、不得进行广告宣传,严禁以兽用名义取得后供人使用。
二、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应当在其标签和说明书右上角以红色字体标注“兽用麻醉药品”或“兽用精神药品”,以及“兽用处方药”字样。字样的背景应当为白色,字样必须醒目、清晰,大小不得小于兽药通用名称。
三、本公告所称兽用麻醉药品,是指兽用盐酸氯胺酮、盐酸吗啡、盐酸替来他明、盐酸唑拉西泮及其制剂产品。
四、本公告所称兽用精神药品,是指兽用安钠咖、巴比妥、苯巴比妥、苯巴比妥钠、异戊巴比妥钠、地西泮、咖啡因、酒石酸布托啡诺、赛拉嗪、盐酸赛拉嗪、赛拉唑及其制剂产品。
各级农业农村和公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管理联络沟通机制,定期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促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协同。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公安部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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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
戒毒人员家庭因遭受家人吸毒及社会“标签化”等影响,社会参与等功能下降。戒毒人员家庭本质上是一种“风险家庭”,以戒毒人员家庭为单位,基于家庭抗逆力理论的支持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有利于提升戒毒人员家庭抗逆力,构建起戒毒人员家庭的保护系统。
家庭抗逆力理论认为,个体或家庭成员在面对来自家庭内部或外部的危机、风险时,能够利用家庭的内外资源,促进家庭成员良好适应环境与复原。该理论的基本假设是家庭在逆境中的个体并不一定成为“问题”,任何家庭在“问题”面前都有应对的能力,并能通过克服逆境中的困难寻求新的发展机会。家庭抗逆力理论从动态的、过程的、系统的、发展的角度去关注家庭的优势和资源,强调家庭每个成员、成员与外界的联系和互动都充满资源。
家庭抗逆力理论的生态观从生态系统理论出发,建构了融合多层次、多系统、多维度概念的整合式家庭抗逆力模型。在综合考虑家庭生态系统结构化运行模式的基础上,家庭抗逆力理论认为,构成家庭抗逆力的最外围系统是生态系统,其次是家庭适应系统,最后是家庭情境的意义系统。家庭情境的意义系统包括4个基本要素:家庭风险的出现;家庭保护因素的增强,以平衡家庭的需求,避免更多风险出现;家庭对潜在风险及累积性风险的易感性;短期调整与长期适应。
家庭情境意义系统功能的发挥是家庭抗逆力产生的内核。当家庭面临来自个人或家庭内部以及外部的风险时,家庭保护性因素的出现,与家庭风险和家庭易感性相互作用、相互抗衡与博弈。当家庭能够发挥良好的功能和使用各类资源时,家庭就能适应环境,达到良性调整,在此过程中,抗逆力产生。其中,家庭保护因素是主要焦点,家庭保护被概念化为家庭力量或能力,适用于任何家庭压力源。家庭保护因素包括静态的家庭品质,如家庭信念系统(逆境的意义、积极的观点、超越的精神)、家庭组织模式(灵活性、联通性、社会和经济资源)、家庭交流模式(清晰开放的情感分享、协作解决问题),此外还包括家庭外部的社会支持,如邻里安全、朋辈群体、社区、政府部门的救助等
根据家庭抗逆力理论,社工可以通过挖掘个人、家庭或者环境中的保护因素,拓展戒毒人员家庭应对挑战和危机的能力,激发他们应对逆境的抗逆力。具体策略如下:
重建家庭信念。家庭的信念系统是培养抗逆力的关键力量。首先,社工可以挖掘戒毒人员家庭的能力和优势,从回顾戒毒人员家庭的经历,分析戒毒人员吸毒的根源等入手,引导戒毒人员家庭从情境中理解逆境,正向看待戒毒人员的吸毒经历,将其认为是可以理解、可处理的挑战。其次,社工可以协助戒毒人员家庭看到未来新的可能性,建立起属于自身家庭的信念,并鼓励他们为所期待的未来共同努力。最后,社工需要协助戒毒人员家庭树立目标,鼓励戒毒人员家庭建立信心,从过去的痛苦中剥离出来,发挥社会支持的力量,促进戒毒人员家庭在逆境中学习,实现蜕变和成长。
修正家庭结构。若戒毒人员家庭成员之间能建立起良好的互助、支持关系,在家庭成员遭遇困境时,就会表现出更高的抗逆力,从而更容易走出困境。互助、支持的家庭关系体现在戒毒人员家庭内部能相互支持、分担家庭事务,相互尊重与信任等方面。社工可以通过家庭团体心理辅导活动,邀请戒毒人员家庭参加互动,让戒毒人员家庭在相互帮助和互动的过程中学会合作、倾听,并通过组织家庭活动,增强家庭成员间的亲密关系。
促进家庭沟通。良好的沟通对于家庭功能的恢复和抗逆力的激发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社工可以鼓励戒毒人员家庭表述自己遇到的问题和需求,促使家庭成员间实现充分沟通。其次,社工需要鼓励戒毒人员家庭成员坦诚地分享情感,尤其是夫妻之间,要通过轻松的方式分享感受。为戒毒人员家庭营造安全、平等的交流氛围,倾听戒毒人员家庭的困境经历,让戒毒人员家庭能充分表达出内心的压力、痛苦。最后,社工需要协助戒毒人员家庭成员共同探讨应对困境和挫折的方法,鼓励其以理性的沟通方式面对逆境,解决问题,积累经验。
综上,整合家庭凝聚力能够使家庭成员在危机发生时,产生强烈的亲密关系,增进彼此合作,达成一致的目标。戒毒人员家庭抗逆力的激发,能够促进家庭内部功能的发挥,是戒毒人员家庭走出困境、应对风险的关键。
来源:中国禁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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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现公告如下:
一、 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二、 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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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
狭路相逢勇者胜,毒瘾戒治就是一场与自己的狭路相逢——当决定戒除毒瘾时,戒毒人员是否能胸有成竹、坦然应对?
戒毒人员曾经被毒瘾的洪流裹挟,仿若一叶失控的扁舟。也正因如此,学习如何在混乱中重建生活秩序,对戒毒人员而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正如在汹涌的波涛上,船舶凭借着硕大的铁锚来固定,作为戒毒人员,也要找到自己锚定的点位。
重塑人际关系
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归根结底是与自己的关系。戒掉毒瘾,不妨从重建对关系的认知开始,逐步为自己找回人际关系的主动权和舒适感。
勇于舍掉一段关系。人与人之间,聚散是常态。当一段关系走到破裂,哪怕心有不舍,也必须有结束的魄力。强行挽留只会演变成无尽的拉扯,对彼此都是莫大消耗。想要建立良性关系,靠的是共性和吸引,而非纠缠与勉强。戒毒人员要与毒品彻底告别,首先需要告别那些“粉友”“冰友”。
专注于自己的生活。一味顾及别人的感受,对他人有求必应,到头来委屈的往往是自己。对已成定局无可改变的事,就让它结束,不必勉强与挽留;对力不能及无可奈何的事,就直接拒绝,无须内疚与自责。戒毒人员需要有定力,专注于自己的生活,聚焦于自己的行动。
确立自己的价值。只有个人具备价值,付出才会被看见、被珍惜,自己也会因此更加自信。
重构生活方式
生活的面貌取决于正在生活着的人本身。行为养成习惯,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影响命运。戒除毒瘾,做好生活方式上的自我管理很重要。自我管理通常都是从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始。
保持良好外形。尽管内在美十分重要,但是人与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一面之交,所以他人很难越过外表直接欣赏内在。因此再忙也不能放任自己邋遢懒散。戒毒人员坚持穿着打扮得体,以良好的形象气质示人,就是在向世界重新证明自己。
拥有健康体魄。人生是一场漫长的马拉松,无论取得了什么成就,身体才是最根本的。戒毒人员只有精力充沛、精神饱满,方可应对戒毒征程上的各种挑战。少熬夜,多休息,保持规律作息,养成健康体魄。一时做到并不难,难的是坚持到底,这是为戒毒之路打下的坚实基础,是在为后半生的幸福“做投资”。
找到人生目标。人生有三大乐事——运动、挣钱养活自己和享受独处。运动,是为了强身健体,活出质量;赚钱,是为了积累实力,活出底气;独处,是为了享受安宁,活出自在。戒毒人员贵在清醒自知,重在身体力行。珍惜有限的精力,找准生活的方向,才能不负当下,戒毒之路才能行稳致远。
聚焦个人成长
戒毒人员过去或许经历过意外打击,遭受过现实重创,也可能当下正站在废墟中彷徨。面对戒毒过程中的逆境挫折,消极回避退缩并不可取,不妨直面它、接纳它、重建它。
建设自己。当自己落魄时,不要将希望寄托在他人身上。风雨人生路,要努力为自己撑伞。面对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戒毒人员不必慨叹,不必放弃,也不必怨天尤人,这样只是徒增烦恼。不如即刻行动起来,从一砖一瓦、一桩一梁开始,为将来自己人生大厦的建设打下基础。
疗愈自己。越是感觉生活艰难之际,越不能颓丧闲散地过活,而应该努力振作,找到自己的支点和动力。要找到疗愈自己的方法,比如睡觉是十分治愈的,睡前清空一切,醒来便是新生。
做好工作。不是工作需要人,而是人需要工作。戒毒人员有工作,不但是为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也是为了融入社会、与他人产生联结。这既是安身立命的底气,也是戒除毒瘾的前提。疲惫往往不是来自工作本身,而是源于工作心态。肯下笨功夫,才能练就真功夫。
戒瘾的本质是一场生活的重建,生活的重建最终靠的是自己。
来源:中国禁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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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说:“心态改变,态度跟着改变;态度改变,习惯跟着改变;习惯改变,性格跟着改变;性格改变,人生就跟着改变。”良好的心态对于戒毒人员来说,其重要性不容低估。戒毒人员对戒毒持有什么样的心态,就会展现什么样的戒毒日常,就会建构出什么样的戒毒过程,就会迎来什么样的戒毒结果。
在谈什么是好的戒毒心态前,我想简要地说一说什么是不好的戒毒心态。一般地讲,不好的戒毒心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不认为自己使用毒品是违法的;对别人指出自己的吸毒行为置之不理、置若罔闻;对别人的批评指正冷眼相向,甚至拳脚相加;在戒毒期间萎靡不振、消极悲观,时而自卑,时而自大;总想找到戒毒的灵丹妙药,不愿下一番苦功夫,做事潦草浮躁、浅尝辄止;怨天尤人,不懂感恩,自私自利,人际关系紧张等。
好的戒毒心态,则大体可以作如下描述与概括:自觉主动地认识自己使用毒品行为的错误性,以及自己所犯下的过错对家人、社会和自己带来伤害的严重性,从而痛下戒毒决心;客观理性对待戒毒,不急功近利,不去寻找所谓的捷径,而是循序渐进,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对外界的意见建议等持开放、直面、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正确面对吸毒所付出的代价,既要直面过去沉沦的后果,又要不沉溺于过去,更要满怀希望,活在戒毒的每一个当下,积极地戒、乐观地戒、豁达地戒、坚忍地戒、默默地戒。
正向的戒毒心态:
多一些目标意识,少一些内耗
所谓正向的心态,就是作为一个戒毒人员,要咬定戒毒目标不放松。戒毒人员要有方向和目标,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达成这个目标。让自己每天以好的心情积极地走出去,向那些成功人士或者优秀的人去请教,学习他们的成功之道,吸收他们的正能量,形成自己前行的不竭动力,使自己一点一点地向好生长。
所谓正向的心态,就是作为一名戒毒人员,要学会感恩。感恩是一种处世之道,是一道自律良方,是一种生活动能。学会感恩,是每一个戒毒人员的必修课,因为过去的种种作为,特别是沾染毒品、吸毒成瘾,与不知感恩、不懂感恩、不思感恩有着直接关系。一旦懂得感恩,并尽己所能地付出感恩行动,戒毒人员就会慢慢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自己,心态也就会逐步平和下来,自然就学会敢于担当、承担责任。
所谓正向的心态,就是作为一名戒毒人员,在戒毒与保持操守的过程当中,要坚持豁达不计较,坚持凝神定气不内耗。生命中,很多事,放下便无事;很多情,释怀便明媚。与人相处时不要斤斤计较,要学会设身处地,站在他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平常的态度去总结失败和成功的经验,使自己获得进步,实现成长。
所谓正向的心态,就是作为一名戒毒人员,要努力做到自律。无论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都应有边界意识、底线意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没有规矩的约束,生活和工作就会紊乱失序。戒毒人员要明白加强自律对戒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经常反思自己,通过具体的行动,在一件一件的事情上进行磨炼,增强自信心,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并借此学会自我肯定和自我鼓励,帮助自己成为更好的自己。
积极的戒毒心态:
不断修正自己逐,渐提升自己
关于戒毒,我们时常会说,要努力帮助戒毒人员构建一个良好的、全面的社会支持系统,但是在戒毒过程中,外援毕竟只是辅助,关键还是要靠戒毒人员自己。
戒毒人员要明白,只有从一件件事情上不断打造一种强者的心态,拥有一种靠自己的独立意识,才能够在遇到问题和挑战的时候,稳得住心态,才能够平心静气地面对一切,才能够坚持自己的选择、坚定自己的方向,最终活出自己想要的模样。
说到底,戒毒不在外觅,只在内求,在于自力更生。要想成功戒毒,一切还得靠自己。所谓内求,就是不断地修正自己,不断地改过自新。从当下开始,不抱怨、不放弃、不内耗,从一点一滴做起,从触手可及之处耕耘,一点一点提升自己。多思考,提高自己的认知,不断更新知识库;多学习,尽可能地精进自己的技能,拥有更多的机会;多运动,增强自己的体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哪怕只是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前挪,也比困在原地好。
开放的戒毒心态:
少一点封闭,多一点成长
戒毒人员在戒毒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两种心态,一种是固定型心态,一种是成长型心态。持有固定型心态的戒毒人员,更重视自己的形象、评价、表现,而持有成长型心态的戒毒人员,更重视自己的成长、学习和挑战。相对于固定型心态,成长型心态更为开放,持有这种心态的戒毒人员抗压能力和应对挑战的能力更强,戒毒路也会走得更稳。
固定型心态的戒毒人员认为做一件事就是要证明自己,他们总在和别人的对比中度过自己的日常。这种人容易固执、傲慢,看似坚强有毅力,但在关键时刻大都会轻易放弃、回避挑战。成长型心态的戒毒人员更倾向于认为这个世界是变化的,常常会问自己能不能进步,用什么样的方法与步骤来实现这个进步。他们会觉得“虽然这件事情很丢脸,但没关系,因为我今天学到东西了,我很开心”,他们更容易坚持做真实的自己,也更愿意接受挑战。
世界如一面镜子:皱眉视之,它也皱眉看你;笑着对它,它也笑着看你。一句话,心态好,才能走好戒毒路。
来源:中国禁毒报